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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商通报2013年3季度流通环节白酒等食品质量抽检结果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通报2013年第3季度流通环节白酒、乳制品等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情况。其中,茶叶及茶制品合格率仅56.7%.
   据悉,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第3季度分别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佛山市四区流通环节内销售的白酒、葡萄酒、酱油、食醋、调味料产品、鸡精调味料、茶叶及茶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乳制品等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乳制品共抽检60批次,受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白酒、葡萄酒、酱油、食醋、调味料产品、鸡精调味料、茶叶及茶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等食品,共抽159批次,合格131批次,合格率82.4%,剔除标签因素,食品内在质量合格率为89.3%.
   茶叶及茶制品合格率最低,仅56.7%,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稀土超标。根据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茶叶产品中的稀土元素的限量为≤2.0mg/kg,本次抽检中发现11批次茶叶产品的稀土的实测值超出标准要求。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为:稀土元素可以促进作物生长,还具有使作物增强抗病,抗寒、抗旱的能力,因此农业作物肥料中常含有一定量的稀土元素。此外,土壤中若富含稀土元素也会导致茶叶产品中稀土元素超出标准要求。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针对本次食品抽检结果,已采取了以下措施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一是组织各区工商局开展白酒等食品抽检的后续处理工作,对销售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严肃查处,同时监督辖区内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对相关批次食品下架退市。二是依法将本次抽样检验的信息通报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乳制品等食品质量的监管,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使广大食品经营者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发布日期:2013-11-2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