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质量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饼干,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品制品等16类528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17批次,不合格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9批次,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22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饼干2批次,蛋制品2批次,调味品32批次,豆制品51批次,酒类22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1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水产品制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北戴河区老大水产商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深州市辰时利民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九中学使用的不锈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桃城区昌一明购物商店销售的干炒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廊坊市伴福来商贸有限公司凤仪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咿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廊坊市食品检验所。

  6.衡水张记流常熏肉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7.饶阳县世卿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雄县绿岛超市总店销售的标称石家庄麦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麦琪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9.廊坊保龙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磨纯香黑芝麻糊,霉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廊坊市食品检验所。

  10.安平县谷丰豆浆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具(餐盘),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1.廊坊市广阳区全手勺快餐店销售的牛肉冻,铬(以Cr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廊坊市食品检验所。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