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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15-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拟定于2015年8月24遴选2015-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
一、遴选要求
1.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区
2.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河北省政府采购甲级和国际招标甲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6)从业人员一览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7)劳动用工合同(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8)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招标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注册、备案;
     (9)符合招标中介机构具备的条件。
2.公司业绩(重点在检验科研行业省级机构的业绩)
     近两年检验科研单位招标业绩说明(招标金额及营业收入等),请提供至少5份与检验科研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
3.针对我院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从货物(仪器设备、设施、技术改造)方面招标出发,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投入有三年以上招标经验的专业人员至少5人组成项目组。其中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至今至少有5个类似仪器设备招标业绩(复印件),熟悉国家及河北省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近两年内所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情况。
4.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申请报名或剔除:
     (1)被投诉且正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调查的;
     (2)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
     (3)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财产被依法接管、冻结的;
     (5)近两年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或有不良记录的;
     (6)曾在遴选活动中有假借资质、恶意竞争等扰乱遴选秩序的行为被查处的;
     (7)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8)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招标规定的行为。
二、遴选实施步骤
1.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的代理机构可到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21日
     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1112房间
    (2)提交资质文件、业绩、服务承诺的时间
     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报名时,同时提交相关文件。
    (3)资格确认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对递交资质文件进行资格确认,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遴选环节。
2.遴选
     现场遴选需确认资质证书、业绩的原件。
     经资格确认后不足7家(含7家)代理机构时,采用随机抽取法进行遴选,当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超过7家时,先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筛选,按评分结果取前7名,然后再采用随机抽取法进行遴选。
     现场遴选由院技术委员会随机抽出3个候选人,作为拟中选人,第一个被抽到的序列号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一拟中选人,第二个、第三个被抽到的序列号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二、第三拟中选人。
3.公示
     遴选产生的拟中选人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确定中选人
     公示期满,按照公示的候选人顺序依序确定中选人,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邮政编码:050091
     联 系 人:马越超
    联系电话:67568311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