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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特殊食品监管技术)

开放课题的通知

  依托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设立的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特殊食品监管技术)(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我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特殊食品行业的重点实验室。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实现“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的目标,本实验室将重点研究特殊食品生产工艺安全评价技术、特殊食品生产体系安全评价技术、特殊食品质量安全评价技术、特殊食品功效评价技术,可为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科技支撑;可为我国特殊食品行业产品研发、注册、生产、质量控制等提供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技术指导;也将为我国特殊食品行业破除国际贸易壁垒、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发挥巨大作用。

  为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特殊食品监管技术领域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鼓励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本实验室特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并运行了成熟的财务制度与科研管理制度;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硬件条件(研究团队、设备设施等),并在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工作基础;具有良好的学术诚信。

  (三)重点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从《开放课题申请指南》(附件1)中选取,课题自选题目。

  (四)申请人需了解并遵循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实验室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对各申请课题进行评审,审定拟立项开放课题及资助金额。

  (五)受资助人员需遵守本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定期提交课题研究进度报告。课题结束时,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财务执行报告,且符合上述研究内容中相应的考核指标,具体内容在开放课题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课题管理

  (一)本年度拟设立的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金额为5-10万元,一般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5万元。课题资助经费应纳入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开支标准,均按石家庄市相关规定和签订的开放课题合同执行。

  (二)研究周期:开放课题资助时间1-2年。

  (三)课题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2.重点支持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课题。

  3.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

  4.争取国家或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资助的预研究课题。

  5.富于应用前景或效益显著的较高层次的应用研究。

  (四)课题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成果除研究报告外,还要提出并完成符合指南要求的量化指标,发表论文、申报专利或者建立检测技术SOP等。

  (五)课题须有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成员参与,且原则上不应有本实验室以外的合作单位共同参与。

  (六)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本实验室与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因开放课题申报获得的奖励、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应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2022年7月3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所在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放课题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特殊食品监管技术)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素芳、王丽明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9号

  电话:0311-83898852、0311-83898850

  邮箱:keyanbu@nepp.com.cn

 

  附件1: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2:开放课题申请书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