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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3年招收公告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食检院)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食检院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目标定位,坚持科技引领战略、强化人才发展支撑,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培养和输出更多专业人才,省食检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招收方案如下:

  一、招收单位基本情况

  省食检院隶属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国家果类及农副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河北省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特殊食品监管技术)、特殊食品安全与健康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首批)、高新技术企业。依法承担食品、特殊食品、食盐、酒类、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特殊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方法研究、检验仪器开发、检验标准物质研制,开展食品、特殊食品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标准制修订的技术服务工作。

  省食检院实验室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仪器设备2300余台(套)、设备资产原值3.4亿元;通过资质认定(CMA)的检测参数达2695项,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检测参数达3181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食盐、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源性兴奋剂、食品接触材料、农副产品、饲料、产地环境、洁净室、化妆品等领域,具备产地环境、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餐饮食品,即“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全过程检验能力;是全国首批、河北省唯一一家检测能力覆盖全部复检项目领域的食品复检机构,是国家总局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三大类食品牵头分析单位,是国家总局特殊食品抽检监测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单位。

  省食检院拥有一批从事检验检测、科学研究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4人,博士1人,硕士77人,本科75人;研究员2人,正高级工程师16人,高级工程师22人;国际标准化组织生物技术委员会生物分析方法工作组(ISO/TC 276/WG3)专家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青年拔尖人才17人次;1人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表彰。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在站期间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相关研究工作。

  (三)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四)申请人近三年内学术成绩应达到以下要求: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 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科研论文或发表2篇EI论文。

  三、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计算工龄,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纳入省食检院人事管理范围,其人事、组织关系、福利、社会保险关系等享受院职工同等待遇。

  (二)统招博士后工资及福利待遇约为12-20万元(税前),特殊人才可另行协商。工资及福利待遇包含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工资待遇参照2017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规定执行。

  (三)省食检院为本市无住房博士后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公寓,出站后收回。

  (四)外地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博士后流动,由省食检院协助办理户口等相关手续。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

  2.《博士后申请表》(详见附件);

  3.论文复印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届博士应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盖章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入站半年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博士使用)。

  请申请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keyanbu@nepp.com.cn。

  (二)组织审核:省食检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答辩等形式择优选择。

  (三)审批招收:报河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招收。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报名,全年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素芳

  咨询电话:0311-83898852

  电子邮箱:keyanbu@nepp.com.cn

 

  附件: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博士后申请表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