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召开
3月1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张志杰介绍了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工作情况,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钱伟玲主持。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可视可感的工作成效。
主要工作如下:
一、推进区域协同,联动优化消费环境
积极发挥京津冀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作用,协同联动开展京津冀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联动实施无理由退货工作。严格执行《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标准,满足消费者就近退货、便捷退货、高效退货需求,改善消费体验,助力消费升级。截至2025年底,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主体3611家,累计退货金额1.46亿元。实行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经营主体223家,已建立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经营主体878家。二是协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与北京、天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以“普及法律法规·优化消费环境”为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市场、社区、乡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共组织宣传活动2355场,发放宣传资料14.68万份,受众人群40.73万人次。三是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针对“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五一”“国庆”假期,联合北京、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511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规避消费风险,保护合法权益,优化京津冀区域消费环境。
二、多元化解纠纷,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多渠道化解消费纠纷,全面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效能。一是积极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印发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制度,通过完善机制,充实人员,强化责任,做到消费纠纷从企业端及时化解。2025年全省推动6830家企业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置工作制度,源头化解消费纠纷10.38万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亿元;推动1.86万家企业入驻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实现消费纠纷线上解决。二是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省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诉率、投诉办结率、举报核查率均在99%以上。2025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83万余件(其中投诉57.7万余件,举报25.3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2亿元。三是发挥各级消协组织作用。综合运用调解、劝谕、约谈、点评、曝光、支持诉讼等手段,融合“互联网+”技术优化流程,缩短投诉调处周期。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1.36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四是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截至2025年底,在全省各地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997个,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实现消费者便捷维权。全年共调解消费者投诉3.2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三、维护公平秩序,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聚焦消费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假冒侵权、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行动,实施有效打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一是突出整治违法广告。对“神医神药、医疗美容、校外培训”和网络直播广告等开展专项监测,共监测涉嫌违法广告1.67万条次,指导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广告市场环境有效净化。二是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累计审核相关商品、网页信息218万余条,处置涉嫌违法信息线索1.01万余条,立案130件,网络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合同格式条款治理。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约谈企业746家,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470份,规范合同格式条款3624条,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取得新成效。四是全面治理价格乱象。组织开展“明码标价入千超”等价格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共查办案件3.78万件,移交公安机关66件,市场价格秩序有效规范。
四、加强质量监管,守住守牢安全底线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守住民生领域安全底线。一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聚焦“校园餐”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共检查中小学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2.7万家次,排查问题9897个,责令整改1752家次,立案查处124件。针对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食品“三无”“山寨”等突出问题,查处违法案件8449件。二是全力防控药品安全风险。聚焦药品领域安全风险,统筹推进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清源”行动,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82家次,连锁总部490家次,零售药店(含网售)4.08万家次,医疗机构(诊所)2.02万家次,注销药品零售许可证399家,查办案件864起。三是深入治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部署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对橡塑制品等44类区域性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发现整改问题1545个,立案查处853起,关停取缔企业158家。推动4.3万家工业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压紧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合省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危化企业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指导督促881家企业完成自查自纠,整改问题隐患1251个;联合检查重点企业788家,抽查压力管道159.89千米、压力容器2225台,督促整改问题1592个,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以提升消费品质为目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消费环境优化,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高效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推动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制度,源头减少消费纠纷。推动符合条件经营主体入驻ODR系统,自主化解消费纠纷。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质效,实现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将人民调解与消费纠纷调解融合,探索建立与司法衔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或委托其开展调解工作,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二是优化升级无理由退货制度。引导推动大型商超、重点商圈内的经营主体,自觉执行《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动全国、省内品牌连锁实体店实行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推动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建立先行赔付制度。
三是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内涵。持续开展以“普及消费知识·提高维权能力”为主题专项宣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有关组织,深入大型商超、市场、商圈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促进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
四是倡导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推动消费较为集中场所内的经营主体自愿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联合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倡议活动,引领带动行业、企业自觉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
五是开展维权典型选树活动。持续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优秀典型选树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侧重基层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维权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典型选出来、树起来,引领带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
六是大力整治消费突出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养老机构餐饮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市场监管部门更大贡献。
人民网、光明网、法治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等近2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河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