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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相关的常见问题

1所有食品企业的问题都是食品安全问题吗?

 答:有时候不是。食品安全一般不讨论与健康危害无关的事。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它的核心是健康,它和产品的质量或营养是有一定区别的,虽说质量不好或营养不好的食品也可能造成健康问题,但营养不好的食品也可能没健康问题,这之间不能划等号;它也不讨论商家的经营方式和诚信问题。

 

2 食品安全是能做到零风险的吗?

 答:不可能,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是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都可能面临风险,何况是。且不说人类自身、人类的食物无时不在面对着复杂的客观环境(空气、土壤、微生物等等),有已知的,还有未知的,即使是属于主观能动方面,也有偶发事件、人力不可及的范围及操作成本问题。零风险只是个美好的愿望——无论你是自己种植还是大规模种植,无论是初级农产品还是深加工,无论谁来生产谁来监管,都没有零风险。没有零风险,我们还是要种植,要生产,要消费,道理很简单,我们都是吃货,不能不吃。 

所以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对于食品安全事件要进行具体分析,因为具体情况很复杂,有些是人为的、主观恶意的,但也有其它原因。

 

3 不合格的食品就是有危害的食品吧?

 答:不一定。一个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原因很多,标签问题、超过保质期、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可能只是风味不佳了,未必就有害;至于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因为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留安全余地,所以只能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会有引发健康问题的风险,但并不绝对致病。 

4 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就是毒食品吗?

 答:不一定。有句话说离开剂量谈危害就是耍流氓,就是说,是否产生危害要看该种物质的剂量。所谓的致病物质(包括致癌物质)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并不是说一种食物中含有某种物质就有一定致病,致病还要考虑其剂量、致病条件,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你可能会说,也许一两次不会致病,但长期食用谁能保证不致病呢?(长期食用可能致病是媒体最常用句子)——确实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制定标准,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考虑长期食用的问题(包括照顾到特殊人群如老人小孩),所以不超过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一般是不用担忧的,也不用盖上毒食品的帽子。

 

5 超过标准限量的产品一定是有危害的对吗?

 答:应该说,大部分时候都是这样,但不能将其绝对化。这需要对标准的制定有一些基本了解。标准制定的初衷当然是为了对食品中的危害进行合理、有效控制,对健康进行保障,但这种控制,当它表现成文本以后,它唯一能够被所有人接受的就是:它是执法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地位和法律是等同的,所以违反国标的产品肯定是不合格产品,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可能召回、对消费者赔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既然是对食品中的危害进行合理、有效控制,那么标准的制定就涉及到危害性的评估,包括对合理、有效是怎么理解的。目前来说,科学界对很多物质的危害性也许有大体上的共识,但绝不是所有的组织、国家和区域对所有物质在量值上都有完全步调一致的判断——也就是说,人类对健康的判断本身就有差异性;对合理、有效的理解就更为宽泛、复杂了,它可能需要考虑国情、居民饮食习惯、行业企业发展状况、生产实际、监管可行性等因素。举个例子,粮食霉变会产生黄曲霉毒素,而黄曲霉毒素是强致癌物,那么理想中是把黄曲霉毒素的标准定得越严越好,最好不要检出——但是,标准提高一点可能就意味着几千万斤粮食废弃,对于一个粮食短缺的国家,是选择饿死人还是选择提高十几万分之一的致癌机率?答案不言而喻。所以说,标准值是各种要素的平衡,虽然健康是其中占比最大的一块,但不是唯一。基于这些观点,对标准的态度应该这样:

 产品超标,肯定是更趋于有健康危害的,但对于具体事件仍要具体分析。如前所述,标准一般是留了安全余地的,所以有些情况即使超标了也不会有即刻的健康危害(除了安全余地,还有很多因素支持这一点),但有些情况则必须极为严苛,比如婴幼儿食品中的重金属绝不允许检出。

 对于国标国内标准的差异,只要不是相差很大,一般也不用特别大惊小怪,因为有时候这些差异跟健康关系不大,而是考虑到其它因素。比如茶叶,欧盟制定严苛的农残标准,其中有一点就是制造贸易壁垒——如果中国也执行这么严格的标准,大部分茶企根本就不用生产,连检测都做不起。

 要承认,受限于科研或其它原因,标准中也可能出现不合理的规定。换个思维,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有没有不合理的(甚至是大家说的恶法)?标准虽然是偏理性的东西,但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况。

 正因为有各种环境、要素、认识的变化,产业的发展,所以标准处于不断的制修订过程中。标准需要不断修订,也反证了各项标准值和健康危害并是绝对框死了的关系。(也反证了另一种极端情况,就是合乎标准的也可能还是有危害的。) 

那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当看到各种所谓的超标报道时,真不用急着恐慌,先看看具体危害的分析吧!某某专家说吃这个没事,从情感上你可能难以接受,但也不用特别反感,他说的很可能就是对的啊!

 

6 可能致癌物会不会致癌?长期食用可能致癌?

 答:可能致癌物就是可能致癌物。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质分类标准,1类是致癌,2A类可能致癌(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实验性证据有限),2B类可能致癌(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有限,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够充分;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但是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在有些情况下,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动物致癌性的证据都很有限,但是有相关的机理分析可以提供证明)。显然,可能致癌与致癌肯定是有区别的,但不知为什么,前次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在香港的原报道中还是可能致癌,到了某些媒体和网络上,就变成了致癌物质;苏丹红也是可能致癌,现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都是致癌物质吧?如果可能致癌物质能简称为致癌物质,那干脆就不用分级了。摘个微博:国际癌症研究所对800多种化合物进行了分析,绝大多数都或大或小有致癌的可能性,若不分剂量地把含有这些化合物的食品都排除掉,你还能吃到什么?您不喝咖啡、不喝葡萄酒白兰地和清酒、不吃泡菜,甚至不晒太阳?

 不管是致癌或者可能致癌,都一样跟剂量有关,因为得出这个致癌或者可能致癌的结论,本来就是根据一定条件下的一定剂量试验出来的。比如大家都听说过的手机可能致癌(属于2B级),其中一项研究对象即是平均使用手机10年以上、且每天通话超过30分钟的人群。吸烟增加患癌的风险,那也得是吸了很长一段时间啊,对于食品同样如此。

 媒体报道中,最常见的就是长期食用可能致癌,这句跟长期在路上走可能被车撞有点类似。这样的句式它有可能指的是每天大剂量的吃上几十年会有十万分之一患上某种癌症的可能,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查证一下靠谱的资料,然后看看自己到底值不值得冒险吃一点这个东西。

 

7能不能别放添加剂?

 答:如果从绝对安全的角度来说,当然是不吃任何添加剂为好,但为什么还是要放添加剂呢,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有好处:可以吃到更丰富、更便利的食品。就像坐飞机,每年都有飞机失事的情况,但大家还是要坐,因为觉得好处大于风险。所以,食品添加剂的关键就在于评估其风险,制定出一个限量值,让人在按照规定食用的情况下,好处能远远超出风险。

 如果你觉得这些风险评估是不可信的,或者你没兴趣去了解它是防腐还是增香增色,那么你也可以别买,现在食品添加剂都在标签上写着(不能说所有食品都如实标注了,但大部分食品都标注了),那么只要有三分之一的消费者不选择含有添加剂的食品,不仅生产添加剂的厂要倒一大半,连食品企业也要关门一半。但是,如果你说你不想看标签,只希望厂家自觉地不要添加,同时你还想获取丰富、便利的食品,那么真做不到!世界上没有纯粹只有好处而没有任何风险的事。我真心觉得,如果你想获得你想象中的安全食品,你那自己就是第一责任人,因为你有最为重要的消费权、选择权。比如,你觉得增香增色是多余的,那么你可以选择没有这些添加剂的食品,当像你这样的人多了,那么这类添加剂自然就会被淘汰。

 

化学安全检验部

2017.3.20